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流程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1-13   浏览次数:70

1、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概念

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是社会团体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或者会员组成的特点,设立的专门从事该社会团体某项业务活动的机构。分支机构可以称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等。

社会团体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在住所地以外属于其活动区域内设置的代表该社会团体开展活动、承办该社会团体交办事项的机构。办事机构可以称为代表处、办事处等。

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得再行下设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2、社会团体专项基金管理机构的概念

社会团体专项基金是指社会团体利用政府部门资助、国内外社会组织及个人定向捐赠、社会团体自有资金设立的,专门用于资助符合社会团体宗旨、业务范围的某一项事业的基金。全国性社会团体专项基金总额超过一百万元人民币(含一百万元或等值外汇),地方性社会团体专项基金总额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含五十万元或等值外汇)的,应当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社会团体的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是社会团体的一类特殊的分支机构。

3、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事项的程序和应当提交的材料

(1)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点击右上方“网上办公”栏目社会团体登记栏中的“成立分支(代表)机构”项,进入社会团体网上办事大厅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入“社团分支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列表”页面,点击“分支代表机构设立”,按要求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如一次未填完,可点击“修改”继续填报)。

(2)网上提交后,由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结论由工作人员通过网上填报系统进行回复,不另行通知。审查通过后,提交以下材料,报民政部审批(原件一式一份):

l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申请表》(通过网上填报系统打印),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加盖社会团体和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l        提供社会团体章程中关于会员及业务范围部分的规定,加盖社会团体印章;(须依据民政部核准登记的最新章程版本)

l        住所与社会团体住所不在一地的,还需提交设在地省级民政部门同意在当地设立的文件。

4、申请分支(代表)机构名称变更应当提交的文件(原件一式一份):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申请表》(编号:07)。

5、申请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变更应当提交的文件(原件一式一份):

(1)《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申请表》(编号:07);

(2)《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备案表》(编号:13)。

6、申请分支(代表)机构住所变更应当提交的文件(原件一式一份):

(1)《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申请表》(编号:07);

(2)住所变更到外地的,还需提交设在地省级民政部门出具同意在当地设立的意见。

7、申请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的程序和应当提交的文件:

(1)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点击右上方“网上办公”栏目社会团体登记栏中的“注销分支(代表)机构”项,进入社会团体网上办事大厅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入“分支/代表机构”页面,在相应的机构后点击“注销”,按要求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如一次未填完,可点击“修改”继续填报)。

(2)网上提交后,由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形式审查,审查结论由工作人员通过网上填报系统进行回复,不另行通知。审查通过后,在网上打印《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并按要求签字或盖章,报民政部审批。

(3)经审查同意,社会团体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银行帐户注销等相关事项后,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登记证书、印章,并领取批复。

(摘自:中国民间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中“社会团体办事指南”)

附件:1.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申请表》(编号:07)

2.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备案表》(编号:13)

注:1. 表中(07、13号) “社团履行内部程序”栏目中填写“中国振动工程学会X届常务理事会议X次会议”。

2. 表中社会团体指“中国振动工程学会”。

 

 

 

 

 

编号:07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申请表

社团名称 登记证号 
分支(代表)机构名称  机构代码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 更 理 由  

 

 

社团履行内部程序年    月    日经第      次(届)                  会表决通过
社团法定代表人签章: 

社团盖章:

 年   月   日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审    核批    准
承办人:      负责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

编号:13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备案表

社团名称 
机构代码 登记证号  
姓  名  出生日期  
性    别 民   族 国    籍
证件类型证件编号
政治面貌 社团职务本人签字
联系电话兼职专职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社团履行内部程序年   月   日 第   届   次             会□选举    □聘任
其他社会职务
本人主要简历
自何年月至何年月在何地区何单位职务
   
   
   
   
   
社会团体意见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印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请将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复印件粘贴在背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

(请正反面打印本表)

(请将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复印件粘贴在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