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推选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及推荐第八届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4-27   浏览次数:8

中振字(2015)7  号

 

关于推选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及推荐第八届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地方学会:

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第七届理事会自2011年10月选举产生以来,至2015年10月任期将满。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同意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理事会换届的批复》(科协学函管字[2015]26号),学会将按《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章程》和七届四次常务理事会扩大会议精神,实施换届选举工作。学会拟定于2015年11月在北京市召开“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理事会。代表大会与第十一届全国振动理论及应用学术会议结合起来召开,会议由清华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承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按照《中国振动工程学会换届工作方案》规定,第八届理事会的规模基本不变(第七届理事会人数为115人),原有理事中应有三分之一的更新,兼顾专业委员会和地区、单位的平衡。要重点推荐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学者进入理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地方学会推选、推荐人选名额,见《第八次会员代表名额和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表》(附件2)。

1.推选会员代表

会员代表必须是本学会会员,注册会员请登录学会网站:http://www.csve.org.cn。为确保与会代表人数,推选的代表务必按时出席会员代表大会。

2.推荐理事候选人

理事候选人应在推选的会员代表中推荐,并具备以下条件:

(1) 科研、学术水平较高,一般应有副高级以上的技术职称,高校理事候选人原则应有正高级技术职称;

(2) 热心参加本学会活动,愿为学会工作做出贡献;

(3) 本学会会员,且按时缴纳会费;

(4) 有条件参加学会活动;

(5) 本人自愿,身体健康,能实际参加学会活动;

(6) 新推荐的理事候选人年龄除院士外应在60周岁以下,优先推荐45岁以下的青年专家和学者。

(7) 在第七届理事会任期中从不参加学会会议和活动,及不按时交纳会费的理事,不再作为下届理事的候选人。

被推荐的理事候选人需要填写《理事候选人备选人员信息表》(附件5),包含自然情况和主要科研方向及成果等。以便汇总、初审及编制候选人简介之用。

各专业委员会、地方学会要认真做好会员代表推选和理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代表推选名单(附件3)、理事候选人推荐名单(附件4)和信息表(附件5)填好后,请于2015年5月20日前寄至南京市御道街29号中国振动工程学会办公室(邮编210016),同时将电子稿发至学会邮箱:csve@nuaa.edu.cn。有关文件请从学会网站下载。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中国振动工程学会

                                  2015年4月20日

联系电话/传真 :025-84892135

E_mail:  csve@nuaa.edu.cn

附件: 附件1 关于同意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理事会换届的批复;

               附件2 代表名额与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3 第八届会员代表推选名单              

               附件4 第八届理事候选人推荐名单

               附件5 理事候选人备选人员信息表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