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利明  发布时间:2022-06-20   浏览次数:621

各专业委员会、地方学会、单位会员、专家:

为促进振动工程领域科学技术进步,根据《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修订版)相关实施要求,学会决定开展2022年度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2022年度中国振动工程学会青年科技奖” 、“首届中国振动工程学会国际学术贡献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项、渠道与推荐名额

(一)推荐奖项

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下设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奖和国际学术贡献奖,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奖项分为一、二等奖2个等级,授奖率不超过30%,其中一等奖授奖数不超过授奖总数的15%; 青年科技奖两年评选一次,逢双数年进行评选,每届授奖人数不超过5;国际学术贡献奖两年评选一次,逢双数年进行评选,每届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

(二)专家推荐

1.院士(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个人推荐,每位院士推荐1项(名);

2. 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理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3人以上(其中2名为非本单位的专家),联名推荐1项(名);

3. 中国振动工程学会2位常务理事(其中1名为非本单位的专家)联名推荐1项(名)。

(三)单位推荐

1.中国振动工程学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

2.省、自治区、直辖市振动工程学会;

3.中国振动工程学会单位会员单位;

4.中国振动工程学会依托单位。

各推荐单位严格评选程序,对标推荐,坚持优中选优,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奖励项目的筛选工作,推荐本专业、本单位、本地区的振动工程科技领域创新性突出的优秀项目和青年科技工作者。科技奖推荐数量不限,青年科技奖推荐1 名人选,国际学术贡献奖推荐1 名人选。

二、推荐项目和个人的基本条件

推荐项目必须符合《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修订版)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基础研究类)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21

12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研究成果应经过鉴定、验收等相应评价,并经过二年以上的实际应用,证明技术先进、质量稳定、效益明显;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3.2021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2022年可以继续推荐;

2021年度学会科学技术奖受理公示后提交评审但未授奖的相关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推荐2022年度学会科技奖;

4.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5.凡已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和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项目,不得推荐学会科技奖。

6.学会青年科技奖男性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1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711日以后出生)。

7.国际学术贡献奖表彰在国际振动工程科技及相关领域从事科学理论、技术研究和工程应用并取得杰出成就、做出重大贡献的外国人。

8.往届青年科技奖获奖者和国际学术贡献奖获奖者不得再次推荐。

三、推荐程序

1.推荐申请

专家推荐前,由责任提名专家通过本人电子邮件向学会奖励办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其他推荐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申请格式见附件2,电子邮件标题为专家推荐申请表

单位推荐前,通过电子邮件向学会奖励办提出申请,申请格式见附件3,电子邮件标题为单位推荐申请表——推荐单位名称

学会奖励办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推荐者。经审核符合推荐要求的,由学会奖励办告知编号,并填写《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附件5)、《中国振动工程学会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6)。

《国际学术贡献奖推荐表》另行发送。

2.推荐公示

推荐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同时,推荐单位、专家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或候选人方可推荐。公示情况需书面形式报送学会奖励办。

四、推荐材料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专家按照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为了提升学会科技奖影响力,保证学会科技奖参评项目数量,各专业委员需要对所推荐学会科技奖项目进行初评,并按不高于推荐总数的30%的受奖率要求,排序填报《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专业委员会推荐简表》(附件8)。待收到学会奖励办编号通知书后,再报送参评项目的完整推荐书及材料。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推荐单位、专家按相关要求做好2022年度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一)专家推荐

1)纸质推荐书或推荐表原件1份,复印件2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面;(2)推荐材料非涉密证明1份,由推荐候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或候选人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由责任推荐专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学会奖励办。

(二)单位推荐

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推荐材料,推荐单位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

推荐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1)推荐函1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或候选人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3);(2)纸质推荐书或推荐表原件1份,复印件2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面;(3)推荐材料非涉密证明1份,由推荐候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或候选人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项目类别要求提供附件材料,如技术评价证明、应用证明、国家发明专利证书、权威机构的查新报告等;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协调一致证明(只有一个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均在完成单位中时可不提供)。

特别注意事项:请准确选择项目类别,并按不同类别要求填写推荐书和提供附件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推荐书填写要求如实、全面填写推荐书内容,除推荐书中有明确规定的栏目外,不得留空。各类支撑材料不得插入推荐书中,应注明编号后放在附件中。

附件需编制目录,按编号顺序装订。每个申报项目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与PDF电子文档。纸质版寄:江苏省南京市御道街 29号中国振动工程学会办公室,张利明,13951845972;电子文档发至:csve@nuaa.edu.cn 邮箱。

六、推荐方式

推荐方式为通信推荐,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 经我会审核通过申请的推荐单位、专家,填写项目推荐书、推荐表。

2. 按照学会奖励办的时间节点完成资格审查、评审和终审工作。

七、联系方式与推荐、评审时间

   址:江苏省南京市御道街29号,中国振动工程学会

    编:210016

联系电话:025-84892135

联 系 人:刘  红(18013970167)何 欢(13913865435

张利明(13951845972)宿 柱(18805199298

电子邮箱:csve@nuaa.edu.cn

重要时间节点(如有变动由学会奖励办公室调整公布):

1. 推荐截止日期:2022810日;

2. 推荐材料截止日期:2022910号;

3. 网上评审时间:2022920日至20221020日;

4. 终评(评审委员会投票)时间:20221020日至20221120日;

5. 授奖时间: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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