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委员会、地方学会、单位会员、专家:
为促进振动工程领域科学技术进步,根据《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章程及奖励实施细则》相关实施要求,学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项、渠道与推荐名额
(一)推荐奖项
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设成果奖和人物奖,成果奖包括: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人物奖包括:青年科技奖、国际学术贡献奖、杰出工程师奖,每两年评选一次,逢双年评选。2023年可推荐奖项为成果奖-科学技术奖。
科学技术奖奖项分为一、二等奖2个等级,授奖率不超过30%,其中一等奖授奖数不超过授奖总数的15%。
(二)专家推荐
1.院士(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个人推荐,每位院士推荐1项;
2.中国振动工程学会2位常务理事(其中1名为非本单位的专家)联名推荐1项;
3. 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理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3人以上(其中2名为非本单位的专家),联名推荐1项。
(三)单位推荐
1.中国振动工程学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
2.省、自治区、直辖市振动工程学会;
3.中国振动工程学会单位会员单位;
4.中国振动工程学会依托单位。
各推荐单位严格评选程序对标推荐,坚持优中选优,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奖励项目的筛选工作,推荐本专业、本单位、本地区的振动工程科技领域创新性突出的优秀项目,推荐数量不限。
二、推荐项目和个人的基本条件
推荐项目必须符合《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章程及奖励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基础研究类)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22年
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研究成果应经过鉴定、验收等相应评价,并经过二年以上的实际应用,证明技术先进、质量稳定、效益明显;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3.申报2022年学会科学技术奖但未提交评审的项目,2023年可以继续推荐。2022年度学会科学技术奖受理公示后提交评审但未授奖的相关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推荐2023年度学会科技奖;
4.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5.凡已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和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项目,不得推荐学会科技奖。
三、奖励申报评审系统说明
本次科学技术奖填报、推荐、初评,全程通过学会奖励申报评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线上完成。
候选人(或候选项目负责人)需自行登录系统注册账号,填报系统登录入口:
https://award.csve.org.cn/
学会已为在库推荐专家和推荐单位分配账号密码,可使用手机号和短信验证码直接登录,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如需新增推荐专家或推荐单位,请联系学会分配账号密码,推荐专家或单位系统登录入口:
https://award.csve.org.cn/manage/
四、资格审查及推荐书填报
1.资格审查
正式申报前,候选人(或候选项目负责人)需注册登录系统,选择正确的科学技术奖类别,填报推荐简表。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推荐简表PDF文件,需下载打印、签字盖章、扫描上传,提交学会奖励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操作参考附件S1:中国振动工程学会奖励申报评审系统前台申报操作手册。
2.推荐书填报
资格审查通过后,候选人(或候选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并进一步补充详细申报材料。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完整的推荐书PDF文件,需下载打印、签字盖章、扫描上传,提交给对应的推荐专家或推荐单位管理员进行推荐审核。资格审查合格的候选项目将在学会官网上公示 7天。
五、推荐书审核及推荐公示
1.推荐书审核
候选人(或候选项目负责人)提交推荐材料后,推荐专家或推荐单位管理员需登录系统,对申报人提交的资料进行推荐审核,在线填写审核意见。推荐专家手机扫码进行电子签名后提交,推荐单位下载推荐意见页盖章后扫描上传推荐意见并提交。具体操作参考附件S2:中国振动工程学会奖励申报评审系统专家操作手册,附件S3:中国振动工程学会奖励申报评审系统推荐单位操作手册。
2.推荐公示
推荐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同时,推荐单位、专家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并在系统上传公示情况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或候选人方可推荐。推荐单位公示情况需书面形式报送学会奖励办公室。
六、项目评审及结果公示
1.初评
推荐书经推荐专家或推荐单位在线审核提交后,学会奖励办公室将在初评专家库中,随机定额抽取初评专家。被抽取的专家接受初评邀请后,需登录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线上初评,在线填写审核意见,并用手机扫码进行电子签名后提交。具体操作参考附件S2:中国振动工程学会奖励申报评审系统专家操作手册。
2.终评
对于通过初评的项目,学会奖励办公室将组织终评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评审。
3.结果公示
终评结果将在学会官网上公示7天,在公示期限内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和投诉。
七、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推荐单位、专家按相关要求做好2023年度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一)专家推荐
(1)纸质推荐书或推荐表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内容与系统提交保持一致,不得修改,不要另加封面;(2)推荐材料非涉密证明1份,由推荐候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或候选人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完成单位公示情况说明各1份,一并在附件装订。由责任推荐专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学会奖励办公室。
(二)单位推荐
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推荐材料,推荐单位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
推荐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1)推荐函1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或候选人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2);(2)纸质推荐书或推荐表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内容与系统提交保持一致,不得修改,不要另加封面;(3)推荐材料非涉密证明1份,由推荐候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或候选人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完成单位公示情况说明各1份,一并在附件装订。
特别注意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推荐书填写要求如实、全面填写推荐书内容。准确选择项目类别,根据项目类别要求提供附件材料,如技术评价证明、应用证明、国家发明专利证书、权威机构的查新报告等;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协调一致证明(只有一个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均在完成单位中时可不提供)。
纸质版寄送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御道街29号 中国振动工程学会奖励办公室,张少华,18652095210。
八、联系方式与推荐、评审时间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御道街29号,中国振动工程学会
邮 编:210016
联系电话:025-84892135
联 系 人:张利明(13951845972)宿 柱(18805199298)
奖项申报系统负责人:张少华(18652095210)
电子邮箱:csve@nuaa.edu.cn
重要时间节点(如有变动由学会奖励办公室调整公布):
1.推荐截止日期:2023年8月10日;
2.推荐材料截止日期:2023年9月10号;
3.网上评审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0月20日;
4.终评(评审委员会投票)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20日;
5.授奖时间:中国振动工程学会十届二次理事会期间。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章程及奖励实施细则.pdf
附件2: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单位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回避专家申请表.docx
附件4: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doc
附件5: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doc
附件S1:中国振动工程学会奖励申报评审系统前台申报操作手册.docx
附件S2:中国振动工程学会奖励申报评审系统专家操作手册.doc
附件S3:中国振动工程学会奖励申报评审系统推荐单位操作手册.doc